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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置顶】山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严正声明

    近日,经巡检发现,某单位及个人冒用“山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阳光采购电子商城”名义,擅自发布虚假的供应商征集公告,并向企业索要“会员服务费”“商家入驻费”,涉嫌诈骗。为维护我司及公众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现郑重声明如下:1.山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是在山东省国资委的决策部署下,由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山东产权交易集团)建设运营,为山东省属企业实施阳光采购搭建的第三方综合性服务平台,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公司)为平台唯一指定运营单位。下属山东阳光采购电子商城网址为www.ygcgzcsc.com,公众号为“山东阳光采购电子商城”。除上述渠道外,任何以“山东阳光采购”“山东阳光采购电子商城”等名义发布的链接、网站、APP、小程序等均为虚假链接,请广大企业及公众仔细甄别,谨防受骗。2.山东阳光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入驻仅收取保证金,无需缴纳其他费用,如有单位或个人主动联系企业索要会员服务费或商家入驻费的情况,请向平台核实。特别提示:未经我司官方渠道核实,自行向第三方支付费用的企业或个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我司概不承担责任。如已遭受经济损失,请立即保存相关证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联系方式等),并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3.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假冒名义”线索,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阳光采购公司举报、核实。举报与核实渠道:(1)举报(核实)电话:0531-86196991。(2)举报邮箱:ygcgzcsc@163.com(3)信函举报: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收件名称),0531-86196991(收件电话);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金融商务中心A2-5号楼16层(收件地址)。我司将持续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冒名诈骗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请广大企业及公众提高警惕,互相转告,切勿轻信不明信息。特此声明。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4月13日

    2026-04-13

  • 浓情端午 传承不息|山东产权集团开展端午节活动

    艾草幽香,粽叶飘香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山东产权集团组织开展端午节活动以粽香传递温情,以行动践行初心。集团工会山东产权集团工会组织开展端午节包粽子活动,干部职工欢聚一堂,在亲手体验传统民俗中感受浓浓的节日气息。活动现场,糯米、红枣、粽叶等食材整齐摆放,大家围在一起,互相学习、交流包粽子的技巧。卷粽叶、填糯米、放馅料、扎棉线……一双双巧手上下翻飞,一个个棱角分明的粽子逐渐成型。现场欢声笑语不断,大家一边包粽子一边分享各自家乡的端午习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增进了同事情谊,也加深了对传统文化的理解与认同。 山东招标工会为拉近与社区居民的距离,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山东招标走进“双报到”闫千户西社区,开展“粽香邻里情·共筑同心圆”主题联建活动,与社区居民共迎佳节,共叙温情。活动现场暖意融融,山东招标党员志愿者和社区居民分工协作、默契配合,将新鲜粽叶、圆润糯米、蜜枣、葡萄干等优质食材仔细清洗、分类整理摆放后,有条不紊地包粽子。活动现场欢声笑语,其乐融融,大家相互交流技巧、不时点评指导,洋溢着浓浓的端午节日气息。年年端午,岁岁情深。一直以来,山东招标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耕“双报到”社区,联合社区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志愿服务、便民帮扶等联建活动,持续深化党建资源共享、阵地共用、服务共推。未来,山东招标还将继续扎根社区,落实“双报到”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惠民暖心的共建活动,用实际行动服务群众、温暖民心,以点滴温情筑牢邻里幸福底。 

    2026-06-22

  • 山东产权集团召开警示教育会

        6月16日,山东产权集团召开警示教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省、省国资委警示教育会精神,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进一步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东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全省及省国资委警示教育工作部署、护航国企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锤炼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筑牢廉洁从业防线、夯实企业发展根基的关键举措。要对标对表纪律规矩与工作要求,坚持以案为鉴、刀刃向内,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挖思想根源,排查作风隐患,强化整改落实,不断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将正确政绩观贯穿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廉政建设全过程各环节。要持续锤炼坚强党性,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根基,始终做到令行禁止、知行合一。要坚守为民服务初心,摒弃“官本位”思想,把为民造福、服务市场主体作为履职立业的根本导向。要严守权力运行底线,摒弃侥幸心理与“小节”松懈思想,敬畏党纪国法、规范用权履职。要坚持实干笃行导向,聚焦市场开拓、改革创新、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以真抓实干推动企业提质增效。要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风腐交织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会议要求, 集团上下要牢牢把握“十五五”开局发展机遇,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统筹抓好理论学习、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督导检查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守正与创新、发展与安全、当下与长远的关系,以实干担当护航集团实现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总部全体职工和权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6-06-17

  • 产权百问㉛|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可以提出异议或投诉吗?

        为普及产权交易知识,强化品牌专业价值,山东产权集团在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推出短视频专栏《产权百问》。旨在以精炼、易懂的短视频形式,聚焦产权交易与要素市场领域,解答社会公众及市场主体的常见疑问。    今天为您解答: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可以提出异议或投诉吗?

    2026-06-15

  • 西部产权交易所一行到访山东产权集团

        6月11日,西部产权交易所董事、总经理潘伟一行到访山东产权集团。山东产权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东凯与客人围绕涉诉资产处置业务进行深入交流。    座谈会上,王东凯对西部产权交易所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系统介绍了山东产权集团的发展历程、战略定位、业务板块,以及在要素市场化交易领域的具体实践与工作成效。他表示,两家机构同属黄河流域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合作基础良好,合作潜力巨大,希望双方在涉诉罚没资产处置、司法辅助业务等领域,深化业务协同,推动相互赋能,共同服务好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潘伟对山东产权集团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山东产权集团紧扣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线,持续优化平台功能,拓展交易品种,深化跨区域协同,在推动要素资源高效流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了积极作为,尤其在涉诉资产处置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希望双方进一步探索合作机制,强化交流互鉴,携手实现共赢发展。    西部产权交易所副总经理白伟伟,山东产权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鹏志,双方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2026-06-15

  • 山东产权集团召开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总结会

      6月10日,山东产权集团召开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总结会,集团财务总监吴晓出席会议并讲话。集团财务结算部、各权属企业财务总监及审计机构代表参会。  会议首先听取了审计机构年度决算审计情况汇报,重点就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整体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财务管理工作提升提出了相关建议。权属企业财务总监就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专项汇报。     会议要求,一要狠抓问题整改。对审计、巡查及内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坚决整改到位,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二要夯实核算基础。统一集团内部同类业务的核算标准和执行口径,强化基础信息管理。三要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建立内部往来、交易定期对账机制,对长期挂账款项进行专项清理,对重大或特殊交易事项,从风险管理角度进行穿透分析和内部备案。四要严控税务风险。围绕资金往来、政府补助、小税种等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规范纳税行为。五要优化内控流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统一集团化会计制度执行标准,提升制度执行刚性,推动财务工作从核算向管理转型。六要关注人岗适配。加强财务队伍能力建设,优化人员配置,提升岗位匹配度,为财务转型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强调,要建立决算审计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问题在过程中发现、在过程中解决,持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2026-06-11

  • 产权百问㉚|供应商可以委托律师或代理机构提起质疑和投诉吗?

        为普及产权交易知识,强化品牌专业价值,山东产权集团在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推出短视频专栏《产权百问》。旨在以精炼、易懂的短视频形式,聚焦产权交易与要素市场领域,解答社会公众及市场主体的常见疑问。     供应商可以委托律师或代理机构提起质疑和投诉吗?《产权百问》今天为您解答。

    2026-06-09

  • 激情产权 “羽”你共享 | 山东产权举办2026年“产权杯”羽毛球比赛

        为进一步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强健职工体魄,6月5日,由集团工会主办的“激情产权‘羽’你共享”2026年“产权杯”羽毛球比赛正式开赛,来自集团总部和权属单位的11支队伍参加比赛。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东凯,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洪涛,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彭利民出席活动。    赛场上,氛围热烈高涨、精彩纷呈。参赛运动员们精神饱满、斗志昂扬,全身心投入每一场对决。挥拍、扣杀、吊球、扑救,运动员们动作娴熟利落、配合默契无间,凭借扎实的基本功、灵活的赛场应变能力和顽强的拼搏精神,打出了一个个精彩回合。赛场下,各参赛队伍相互鼓励、交流经验、切磋技艺,氛围融洽和谐。全体参赛人员严格遵守赛事规则,尊重对手、尊重裁判、文明参赛,充分展现了产权职工良好的体育道德素养和精神风貌。    通过激烈角逐,产权中心、国赢资本、文交所分别获得团体冠亚季军。聊城要素周国军、文交所刘亚伟分别摘得男、女单打冠军,产权中心单捷昌、白金琦荣获男双冠军,产权中心白金琦、毕圣雪荣获混双冠军。

    2026-06-08

  • 山东产权集团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会

      5月29日,山东产权集团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结合正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检视反思,进一步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原副校长高尚瑞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展专题辅导,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理论贡献与实践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初心、强担当、善作为。随后,与会人员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会议指出:要自觉把正确政绩观融入集团改革创新发展实践,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对标对表,强化政治引领,以案例为载体深化理论学习,对照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完善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弱项。要学用结合,强化实干担当,加大市场开拓,创新交易品种,深化区域协同,强化数智赋能,优化全流程服务体系,营造起干事创业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要严明纪律,筑牢合规底线,弘扬阳光文化,严格落实“廉洁从业十不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构建全方位治理与安全防线,要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关爱职工成长,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2026-06-01

  • 情系特教 “童” 向未来|山东产权集团开展特殊儿童“六一”关爱活动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为践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5月26日,山东产权集团走进济南特殊教育中心开展“情系特教‘童’向未来”主题关爱活动。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鹏志,集团工会、团委及各权属企业志愿者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中,山东产权集团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向济南特殊教育中心捐赠了抽纸巾等爱心物资,以实际行动缓解学校日常运行中的资源压力。志愿者一行还实地参观了学校教学与康复训练环境,深入了解学习生活情况,并与孩子们亲切互动,为他们送上节日的温暖与真挚祝福。  关心关爱特殊儿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国有企业,山东产权集团始终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持续关注特殊教育事业。下一步,集团将继续聚焦社会实际需求,用更多有温度、有实效的行动,践行国有企业的使命与担当,努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2026-06-01

  • 山东产权集团举办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专题讲座

      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筑牢企业依法经营根基,提升全体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依法办事能力,为集团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省国资委工作要求,5月26日,山东产权集团举办以“学法强企,“典”燃动能--民法典核心条文实务精讲”为主题的专题讲座,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产权中心党委成员,集团、产权中心全体员工及各权属企业合规专员、公司律师参加培训。  活动中,集团法律顾问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编进行了框架梳理,并结合11个知识点,通过典型案例、法条链接、核心要点三重讲解,对民法典代理制度、诉讼时效、保证期间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剖析,有效破解了员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困惑,为企业规范经营、防范风险提供了精准、实用的法律指导。  下一步,山东产权集团将继续以合规管理强化年系列培训讲座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全体职工的法治意识、合规意识,以法治力量护航保障集团高质量发展。

    2026-05-28

  • 产权百问㉙|政府采购评分标准中,能否将投标产品的市场份额或市场占有率作为评审因素?

      为普及产权交易知识,强化品牌专业价值,山东产权集团在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推出短视频专栏《产权百问》。旨在以精炼、易懂的短视频形式,聚焦产权交易与要素市场领域,解答社会公众及市场主体的常见疑问。今天为您解答的问题是政府采购评分标准中,能否将投标产品的市场份额或市场占有率作为评审因素?

    2026-05-26

  • 2026-06-16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6〕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做好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工作,促进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私募基金行业准入机制有待完善、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部际央地协调配合不足、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出资人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部分私募基金成为违法犯罪、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工具等问题,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行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坚守功能定位,统筹总体布局,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扶优限劣、提质增效,严格禁止私募基金违规从事借贷、“名股实债”等行为。坚持分类监管,根据出资主体、产品类型等不同维度实施“一类一策”监管。坚持既管合法更管非法,对合法机构从严监管,对非法机构坚决取缔,对非法行为严厉打击。二、强化源头防控(一)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坚决防止不符合私募基金特征和运作规律的机构和产品作为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确有必要新设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加强综合研判会商、经营主体登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二)拟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机构应当在通过综合研判会商后申请经营主体登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统一综合研判会商范围、标准。省级人民政府、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等部门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共同开展综合研判会商工作,优化并公开综合研判会商程序,做好把关和政策解读,严禁下放。(三)严格落实涉金融经营主体登记管理要求,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经营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涉及私募基金字样。三、全面加强监管(四)推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推动出台办理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的司法文件。制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信息披露、资金募集、强制托管规则。出台规范私募基金“对赌协议”制度安排。全面构建以行政监管为主、自律管理为辅的私募基金监管体系。(五)细化私募基金风险评价标准,提升监管强度与风险水平适配性,按照评价结果对不同私募基金管理人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重点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央地和跨辖区联合检查。对异地经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大监管力度,引导注册地与经营地相统一。对存在违规代持、通道化等情形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大规范引导力度,推动主动整改。对私募证券基金加大监测力度,强化交易行为监管。(六)以科技赋能监管,建立私募基金风险集中监测平台,构建风险筛查指标体系,加强全流程监测,收集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机构、服务机构等报送的信息以及经营主体登记、司法诉讼等信息,对数据和信息加强穿透式分析,提高发现风险问题能力,为完善监管、制定相关政策等提供支持。(七)国务院财政部门履行政府投资基金出资人职责,加强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信息统计,严肃财经纪律。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强化政府投资基金信用建设和信用信息登记,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加强对基金投向的指导评价。主管部门牵头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测,防止偏离功能定位,指导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督促严格遵守私募基金监管规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基金登记备案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监管。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加强对本地区政府投资基金的统筹管理,已有同类基金的原则上不得新设,推动存量同类基金整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谁发起、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督促政府投资基金规范运作。(八)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结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要求,统筹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布局规划,督促基金聚焦主责主业、坚守功能定位,强化对国有企业投资基金投向的指导评价;严把入口关,坚决制止滥设国有企业投资基金,推动运作低效基金整合重组;压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切实遵守私募基金监管规则,建立健全符合国有企业投资基金规律的运营模式,防止失管失控和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选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任用纳入私募基金行业黑名单的人员,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国有企业建立完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底层项目和资产的穿透管理,规范基金投向、退出管理等。建立健全以长期经营业绩和功能作用发挥为导向的激励约束制度。(九)建立健全私募基金“吹哨人”制度,设置举报通道,完善配套措施,强化“吹哨人”信息保护,发挥社会监督和预警作用。地方和部门发现私募基金违规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的,按程序及时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等,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等依法打击。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开展联合排查,对各种逃避金融监管、违法违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机构和行为早发现、早处置、早打击。加强资金跨境流动审查。(十)严厉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资金违法跨境流动以及私募基金参与非法集资等行为,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公安机关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对风险问题突出、性质恶劣、影响范围大的私募基金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及时从严打击。公安机关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健全完善有关打击私募基金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安排。对跨地区、跨领域等重大案件,推动建立完善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办案统筹、业务指导和信息共享。四、稳妥处置风险(十一)对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坚决予以注销。对因经营异常、未实质开展业务等不能持续符合登记要求或者长期失联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且未按要求整改的,限期予以注销。同步做好风险揭示和投资者保护,推动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稳妥化解风险。(十二)对经营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涉及私募基金字样但未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机构,引导其依规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对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经审核不符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要求、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完成私募基金清算的机构等,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确认后,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等部门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法稳妥有序推动经营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经营范围,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办理登记;对不依规申请注销或者变更经营主体登记的机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通过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企业名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应对经营主体进行“未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清算私募基金”等标注,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予以规范清理。(十三)及时共享私募基金重要信息、重大专项行动、重点机构以及相关人员等情况。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共同牵头建立常态化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会商制度,加强风险线索分析研判、应对处置等。(十四)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风险的处置由其注册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会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注册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时摸清底数,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制定风险化解和处置方案,做好追赃挽损、清产核资、分配清退等工作,避免形成风险化解和处置依赖公共资源的预期。在地方相关风险处置机制下化解和处置私募基金风险。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等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并做好处理处罚等工作。同一实际控制人跨地区控制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出现风险的,原则上按照总部企业注册地、核心企业所得税缴纳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的顺序确定履行牵头责任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不得借助私募基金违规举债化债、处置问题企业,防止形成新的风险点。五、推动规范发展(十五)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业务类型、发展阶段特点完善内控风控管理。鼓励投资者依托私募基金合同发挥制约作用,促进私募基金管理人规范运作。加强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岗位人员的资格管理和考核培训。督促私募基金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履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义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业自律处理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重大违法违规机构、出资人、从业人员。大力推进私募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十六)培育和规范私募基金托管机构和审计、销售、估值核算、法律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其依法依约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其在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督制约作用,促进私募基金规范运作。(十七)多渠道拓宽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资金来源,多维度培育和发展耐心资本,推动耐心资本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畅通多元退出渠道。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环节重点支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私募股权基金和创投基金以及整合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并购基金。更好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创投基金差异化监管的要求,壮大领军创投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进一步优化创投基金信息共享。(十八)引导私募证券基金为中长期资金优化资产配置提供多元化支持。培育母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丰富投资策略和产品类型,满足居民在财富管理、资产配置等方面的需求。引导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提升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六、保障措施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单位充分发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做好统筹协调,强化行政监管效能,增强私募基金监管力量。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监管、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及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协同配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国务院办公厅        2026年6月3日          (本文有删减)

    2026-06-15
  •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意见 推动“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提出到2028年,信息通信智能运营和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信息通信网络初步实现高等级自智,形成30个以上高价值典型场景,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和特色智能体。网络、算力等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人工智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域算力1毫秒时延圈覆盖率不低于75%。意见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围绕推动信息通信行业智能化升级、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底座、深化融合应用创新推广、增强信息通信行业治理能力等4个方面部署17项具体任务,从网络、算力、算网供给等3个方面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底座。意见指出,到2030年,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网络融合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显著突破,通感算智一体化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形成完备的协同创新和产业生态体系,“人工智能+信息通信”步入技术引领、产业繁荣、安全可靠、智能普惠的发展新阶段。(记者 刘温馨)

    2026-06-11
  • 理论视野 | 科学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

    近年来,江苏省海安市不断深化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切实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图为近日,该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为群众办理业务。新华社发(周强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各级领导班子热情高、干劲足,这是好的,关键是政绩观一定要对头。”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学习教育为契机,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深刻认识政绩观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性,紧扣贯彻“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科学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持之以恒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欲事立,须是心立。”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是共产党人的“心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党性修养,源自初心,始于坚守,成在磨砺。锤炼坚强党性、铸牢理想信念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治本之道。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共产党人必须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坚强党性体现在树牢正确政绩观的具体实践中,使党性和政绩相得益彰,以昂扬奋进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作为党员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哪个岗位工作,决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走偏。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特别要把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思想武器,使思维方式和精神世界更好适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需要,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要时刻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始终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坚决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把党交付的工作当作事业去追求,守护好共产党人精神高地。要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修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自觉当忠诚可靠、表里如一、担当尽责的好干部。矢志不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镌刻在旗帜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这种以人民至上、造福人民为标尺的政绩观,鲜明标识了中国共产党人政绩观的精神坐标和价值取向。党员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经常问问自己,“是不是在忙着与党的根本宗旨毫不相关的事情?有没有一心一意在为老百姓做事情?是不是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而工作”,不断涵养忧民、爱民、为民、惠民之心,矢志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要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牢记创造业绩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哪里有群众需要,就在哪里创造业绩,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把政绩写在群众心坎里。要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努力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百姓的“幸福指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政绩观与发展观高度契合、内在统一,政绩观正确与否决定着事业发展成败。党的二十大明确“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着眼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蓝图,强调“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把握发展规律、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面对国内外新环境新挑战,还有不少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因素,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认识陈旧、观念不到位,在工作中不知如何推动高质量发展,根子就在于政绩观偏差甚至错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推动高质量发展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正确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部门实际,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加快培育新动能,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锲而不舍以实干实绩实效干事创业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创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政绩,关键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特别是不断提高抓落实能力。抓落实,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当前,“十五五”规划蓝图已经绘就,尤需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扑下身子、心无旁骛抓落实,以“实干之锤”钉牢“政绩之钉”,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回顾新时代历次党内集中教育,强调实干、注重落实的要求一以贯之,最终都落脚在实干实绩实效上。实干是最朴素的方法,实绩是最直观的标尺,实效是最过硬的口碑。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良好风气,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一切工作都要往实里做、做出实效,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忌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脚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特别要防止临近换届等待观望不作为、换届后急功近利求政绩,必须保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治担当和思想境界,以实干实绩实效不断开辟事业发展新天地。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征程上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障。管党治党责任重大,没有哪个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可以置身事外,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推动党建责任层层落实落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经济社会发展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党的建设也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扛起主责、抓好主业,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要分层分类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增强本领、担当作为、争创佳绩。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健全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大胆干事、创造业绩,不断创造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政绩。(郑文涛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6-06-09
  •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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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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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5-15
  • 2026-05-14
  • 美国总统特朗普将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新华社快讯:应国家主席习近平邀请,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将于5月13日至15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2026-05-11
  • 2026-05-06
  • 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要求,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自2024年起,连续两年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保持高压震慑态势,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在总结典型经验的基础上,三部门继续联合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重点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纠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坚持协同共治。深化“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贯通融合行业监管、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探索利用人工智能等手段,推动监管力量有效集成、同向发力,增强政府采购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整治,确保问题整改见行见效;又着眼长远治理目标,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任务分工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组织2026年专项整治工作,三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合力推进。财政部负责制定工作指引,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检查内容、统一处理处罚标准,并对中央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涉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需要核验相关信息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核实,经查证属实的,相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对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财政部依法作出处罚。省市县三级财政、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参照上述分工,组织开展本级专项整治工作,上级部门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督导,确保整治工作上下贯通、同频共振。四、工作步骤本次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2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中央以及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分别对开展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实施检查,尚未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地区,可以将集中采购机构一并纳入检查范围;对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社会代理机构,按照《暂行办法》分级分类标准开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自2026年6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七个阶段推进。(一)筛选名单(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结合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统计数据信息,归集在本辖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代理机构2025年全国执业信息,按照《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规定,合理确定“一年一查”、“三年一查”、“新登记”三类社会代理机构名单;按照《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合理确定“重点检查”、“五年一查”两类社会代理机构名单。1.对符合“一年一查”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全部纳入本次检查范围。同时符合“一年一查”和“三年一查”条件的,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一年一查”标准纳入本次检查范围。此类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筹组织实施。2.对符合“三年一查”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2025年已按“三年一查”标准抽取的,本次不再重复抽查,剩余部分抽取二分之一纳入本次检查范围;2026年新纳入“三年一查”范围的,抽取三分之一纳入本次检查范围。此类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筹组织实施。3.对符合“新登记”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即2024年以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进行名录登记的社会代理机构,2025年其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纳入本次检查范围。此类检查由采购项目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实施。4.对符合“重点检查”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全部纳入本次检查范围,由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的财政部门实施检查。5.对符合“五年一查”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2025年已按“五年一查”标准抽取的,本次不再重复抽查,剩余部分抽取四分之一纳入本次检查范围;2026年新纳入“五年一查”范围的社会代理机构,抽取五分之一纳入本次检查范围。此类检查由采购项目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实施。财政部选取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等7家中央集中采购机构,以及北京、浙江、安徽等三省市的9家社会代理机构开展检查;相关省级财政部门不再对财政部抽取的代理机构重复检查。省级财政部门按照上述五类筛选标准汇总本辖区代理机构检查名单,同一代理机构符合两类以上筛选标准的不重复统计。(二)开展自查(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财政部门向被抽查的代理机构送达检查通知书。代理机构收到检查通知后,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2025年代理的全部政府采购项目清单。财政部门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并通知相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连同抽查项目的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一并报送财政部门。(三)书面审查(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报送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自查报告开展书面审查,初步梳理检查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对集中采购机构开展考核的,还应对其前次考核整改情况及内控机制、规范运行、专业能力、电子平台建设、保证金管理等开展考核。财政部门按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附具相关证明材料。(四)现场检查(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核实相关资料,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查看保证金、服务费等收取情况,补充完善工作底稿,按要求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与代理机构充分沟通并由其签字盖章确认。(五)延伸核查(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财政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开展延伸核查,依法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补充调取证据,必要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六)处理处罚(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财政部门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并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处理处罚结果。省级财政部门汇总本辖区检查及处理处罚信息,财政部汇总全国检查及处理处罚综合信息。(七)总结报告(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级财政部门形成本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省级财政部门于2026年12月31日前向财政部报送本辖区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财政部汇总形成全国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总报告。五、工作要求(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保持专项整治攻坚势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推进。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阶段向财政部报送进展情况。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分析问题挑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二)深化部门协同。财政部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协作联动,强化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调查、联动执法;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切实增强部门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推进智慧监管。鼓励有条件地区先行先试,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人工智能与政府采购监管深度融合。探索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溯的智能监管场景,及时识别采购文件差别歧视条款和围标串标疑点线索,注重“技防”和“人防”相结合,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四)健全长效机制。财政部门系统梳理专项整治有效做法与典型经验,及时固化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照整治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对症施治,抓好整改落实,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推动整治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政府采购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6月8日

    2026-06-16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将改版

      近日,财政部条法司发布公告,确定了2026年财政领域修法工作重点,其中很多法规与政府采购与公共资源交易息息相关,今年财政部将推进预算法(修改)、地方附加税法、资源税法(修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修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改)等财税领域法律、行政法规研究起草工作。  这其中,《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政府采购影响至关重要,本法规出台于2015年3月,作为《政府采购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它将法律原则转化为可操作的执行标准(如明确“财政性资金”范围、界定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界定歧视供应商行为),结束了长期存在的规则模糊地带,保障了法律精准落地。但是2015年距今已经有11年之久,我国的政府采购规模和客观环境均发生较大变化,如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在2015年只是一种设想,今天已经基本实现,而框架协议采购等新型采购模式更是在2022年以后才出现。因此旧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将逐渐难以适应政府采购需要,改版也势在必行。财政部2026年度立法工作安排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财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财政法律规范体系,统筹立改废释,提高立法质效,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主要立法工作安排如下:一是推进预算法(修改)、地方附加税法、资源税法(修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修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改)等财税领域法律、行政法规研究起草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修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财政规章,开展第十五批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的立法工作。

    2026-06-15
  • 开标环节供应商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开标是采购活动的公开环节,供应商应注意:  ①按时参加:无论纸质还是电子投标,均应确保准时参与开标,迟到可能导致无法解密或视为放弃;  ②携带资料:纸质开标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等;电子开标应确保CA锁可用、网络畅通、解密环境稳定;  ③开标记录:关注开标现场宣读的报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情况,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④记录其他投标人报价:便于分析竞争态势,为后续质疑或未来投标提供参考;  ⑤保持通讯畅通:开标后如有澄清要求,评审委员会可能通过电话或系统联系供应商。  案例分享:  某信息技术公司参与电子开标,因网络故障未能按时解密,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视为“撤销投标”。该公司虽紧急联系网络运营商修复,但已过解密时限,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2026-06-11
  • 采购需求管理怎么做?

      近年来,采购项目中排他性条款、成交价偏离市场价、关联投标等问题频现于巡视与审计中。《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明确将采购需求调查与审查置于重要地位,对采购单位需求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在工作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核心问题  笔者发现,需求指向性明显导致竞争不充分、审查流于形式、预算与需求脱节,成为制约采购效能的三大瓶颈。  ——需求指向性明显,市场竞争受限。部分采购需求变相指定特定品牌、供应商或技术路径,设置不合理门槛,压缩竞争空间。主要原因是需求部门对市场了解不充分,存在路径依赖。  ——需求与实施计划审查实效不足。审查主体专业覆盖面不够,难以应对庞杂的技术需求;流程设计不科学,内控机制不完善,缺乏外部专家参与审查;审查易停留于表面合规,难以识别排他性条款及围标串标等深层风险。  ——预算编制与采购需求严重脱节。需求部门在预算编制阶段参与不足,预算获批后,因技术标准变更或市场波动易导致采购预算与实际需求出现偏差,影响采购效率。优化路径  针对需求部门政策敏感度不足、内部专业资源有限等现实约束,笔者认为,应以采购部门为主导,协同外部专家,建立前端治理、精准化审查与预算协同的优化机制。  ——强化需求精准化治理,建立前端治理闭环。一是建立“预审查—反馈—修订”闭环机制。在正式提交采购申请前增设预审查环节。采购部门进行合规性与完整性检查,对存疑表述要求需求部门提供依据或必要性说明。未通过预审查不得进入后续环节。二是推行标准化与结构化需求模板。针对货物、服务、工程等类型,开发标准化模板,强调功能需求(实现什么功能)而非规格导向(使用何种产品);技术参数优先采用客观、可量化的性能指标,减少对特定品牌的依赖。  ——建立分层分类审查机制,筑牢安全屏障。明确审查主体分层与职能分离。采购部门为正式审查责任主体,预审查与正式审查在人员与职责上分离,确保独立性与客观性。建立重点审查项目筛选指标体系。设立风险评估岗,构建量化与定性筛选指标,包括金额阈值、主观评分权重等。  ——打通预算需求适配通道,提升资金配置效能。一是正视预算调整的客观难度。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调整需遵循严格的财政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因此,应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与需求设计匹配,最大程度减少对事后预算调整的依赖。二是深化需求前端管理在预算编制中的应用。改革预算申报流程,要求需求部门提供具体需求构想和初步市场询价依据。探索将预审查机制前移至预算编制阶段,提前识别倾向性、排他性风险。三是推行大额项目拆分与分标段策略。针对技术复杂、金额巨大的项目,合理拆分为若干独立子项目,分别编制预算,由此可分散预算偏差风险,增强对不确定性风险的应对能力。落地保障体系  采购单位应将采购源头治理纳入内控体系整体规划,系统修订采购管理办法,配套制定《采购需求编制与审查实施细则》,明确权责、流程及问责条款,赋予制度刚性。  同时,优化组织与能力建设。在采购部门内设立专门需求管理岗位,配备具备法律、技术、市场分析等背景的专业人员。建立动态专家库,整合专家资源,建设覆盖多学科、法律、经济管理等评审咨询专家库,建立遴选、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确保专业支撑。完善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建立多维度评价指标体系,覆盖竞争充分性(有效投标数、中标价下浮率)、审查效能(问题发现率、修订采纳率)、预算执行合规性(预算执行吻合度)、风险防控(质疑投诉率及成立率、合同履约异常率)。定期生成评价报告,并将结果纳入部门及人员绩效考核,建立“问题清单”与“改进任务”机制。  提升采购效能的关键在于强化源头治理。采购单位应推动采购管理向“主动治理”和“绩效优先”转型,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作者单位:安徽职业技术大学)

    2026-06-09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案例的通报

    各市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公安局,省有关部门(单位):为持续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2026年第7期5起违法违规案例通报如下。一、高某等人串通投标案。2022年5月,高某、李某丞在德州市天衢新区注册某经济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由高某、李某丞负责对接目标客户、承接业务委托并收取相关费用,同时联系安排陪标单位。随后,该公司组织业务人员分别为客户给定的中标单位及陪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与工程造价清单,并由投标文件制作人员作为中标单位和陪标单位的投标代理人、联系人参与投标活动。经查,该团伙在多个省市的招标投标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犯罪事实。2026年3月,高某、李某丞因犯串通投标罪,分别被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二、王某红等人串通投标案。2022年至2024年,犯罪嫌疑人王某红借用王某峰、唐某日实际控制的两家企业资质,以其实际控制的某雕塑有限公司,先后3次参与威海市文登区某材料采购项目投标。上述3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均由王某红安排人员统一制作。最终,3个项目均由王某红实际控制的某雕塑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共计162.60万元,王某红非法获利30万余元。此外,王某红为达到中标目的,向招标方工作人员行贿5000元。2025年9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红、王某峰、唐某日被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三、宋某等人串通投标案。2025年5月,临沂某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某与山东某电气有限公司、山东某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串通,由宋某安排人员统一制作4家公司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最终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5055.67万元。2025年5月,犯罪嫌疑人宋某被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四、刘某杰等人串通投标案。2021年1月,在泰山某道路施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杰为承揽工程,借用泰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参与投标,并联系泰安市某工程有限公司、泰安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帮助围标。刘某杰统一为上述3家公司制作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2021年2月,泰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495万元。2025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杰被泰安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五、武某等人串通投标案。2021年12月,在寿光市某改造项目景观和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武某联系山东某建筑有限公司、潍坊某建筑安装公司、寿光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参与项目围标,上述3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均由武某统一制作和提供。最终该项目由潍坊某建筑安装公司以839.16万元中标,并由武某交纳招标代理费后组织队伍施工。2025年12月,犯罪嫌疑人武某被寿光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以上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各地要持续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维护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2026年5月27日

    2026-06-08
  • 注意!三部门为智能体招标划红线

      近日,国家网信办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安全可控、规范有序、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对智能体治理监管、场景应用作出系统部署。文件突出安全底线与分类分级治理,并将招标投标列为智能体社会治理重点应用领域,以规范高效、公平公正推动智慧监管落地。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制定《实施意见》过程中,重点统筹发展和安全。遵循技术发展客观规律,夯实产业技术底座,完善治理体系,积极稳妥推动智能体规范应用,构建发展与安全协同促进的格局。同时,守牢安全底线。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多元共治、安全稳妥,明确智能体发展底线红线,将安全可控贯穿智能体技术研发、应用部署与产品推广全过程。  《实施意见》将智能体安全、可靠、可信作为产业发展的底线要求,规范有序推动智能体落地应用。一是明确产品准则。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和伦理规范,做好智能体权限管理、行为管控等工作,为智能体相关产品研发提供指引。二是防范安全风险。发挥技术手段作用,提升在智能体内生安全、供应链安全、应用衍生风险等方面的风险防范能力,实现智能体开发、部署、应用、维护全周期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三是完善治理体系。适应智能体技术演进规律,根据应用场景和潜在影响,构建审慎稳妥的分类分级治理框架,推动建设智能体合规服务体系,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四是强化行业自律。鼓励智能体相关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加强责任意识,共同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引导智能体开发者、开发平台、分发平台、服务提供者参与信用评价,共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围绕推动智能体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强化应用牵引。围绕科学研究、产业发展、提振消费、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等方向,提出19个典型应用场景,牵引智能体技术产品优化提升,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落地应用模式。其中,招标投标被明确列为社会治理关键应用方向。  《实施意见》提出,探索招标投标智能体,实现招标投标活动全链路智慧管理,保障全过程规范高效。提升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和监管的智慧化水平,实现招标科学合理、评标公平公正和监管穿透高效。  此外,智能体还将在政务服务、司法服务、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等领域有序落地,助力“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型。产业端聚焦智能制造、农业、金融、能源交通;消费端融入终端、文旅、商业服务;民生端覆盖教育、医疗、就业,以应用牵引技术迭代与产业升级。

    2026-06-01
  • 政府采购法修改纳入人大初次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公布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明确,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初次审议政府采购法(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显示,今年将加快金融领域立法,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建设,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制定修改一系列法律。计划安排继续审议的法律案15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19件,还有一些预备审议项目。其中,政府采购法(修改)和招标投标法(修改)同时纳入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工作要点,今年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其中,修改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将是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体现之一。近年来,财政部一直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政府采购法的修改工作,提出修改建议,努力推动将多年来的改革成功经验和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推进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协调统一,提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业内人士指出,修改政府采购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后,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可能会在后续公布。希望能借由此次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实施20多年来首次同时修改的重要契机,厘清两法适用边界,推动两法协调统一,解决现行的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交叉重叠、边界不清,增加法律遵从和行政监管成本等问题。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优化权责体系、健全政策功能、创新采购程序、完善监管机制。此外,随着政府采购法修改工作的推进,现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更新也将提上日程,如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规的修订工作也即将启动,还会按照修改后的政府采购法要求,出台一批新的制度。政府采购基础管理法规制度将迎来新一轮更新,政府采购法治化建设将进入新阶段。据了解,现行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基本法律。20多年来,政府采购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完善,采购规模持续扩大。仅“十四五”时期,全国政府采购规模预计超过17万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约1.6万亿元,节支率超过9%,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现有制度已难以适应新形势要求,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要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随后政府采购法修订启动。2025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政府采购法(修改)纳入预备审议项目。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知识产权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分论坛上,全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十大典型案例正式公布。山东产权集团旗下山东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数据”)作为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试点支撑单位,助力《山东高速路网车流量数据》成功入选,成为本批次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优秀案例。此案例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登记,其构建“时间—空间—车辆类型”三维数据库,解决数据沉睡、决策依赖经验、资产不明晰三大难题,实现对拥堵预警、精准养护路网优化等工作的智能支撑,使拥堵率降低15%,养护降本10%,年均节约养护资金数亿元。该数据集的应用实现资产入账182.35万元,评估7752万元,API许可收益约100万元。作为省级数据交易平台,山东数据聚焦数据确权、流通交易、数据资源入表、转化运用的全链条价值化服务,从精准辅导、产品转化、资产入表、资产增值等方面深度助力山东高速集团落地该案例,创新打造可快速复制的价值化实践模板,为国有企业破解“数据资产价值难转化”问题提供了高效解决方案。自山东省于2022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首批数据知识产权试点省份以来,截至2025年底,全省累计颁发数据知识产权证书663张、同比增长70.4%;登记数据总量超710亿条,覆盖工业制造、现代农业等9个领域的140余个典型应用场景;拥有数据知识产权证书的企业达到306家、同比增长49.3%。此次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是山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标杆示范。下一步,山东数据将继续深化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加大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宣传推介力度,促进数据知识产权流通使用,推动全省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6-05-28
  •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等

      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工作,审议通过《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和重要进展,但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纵深推进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市场退出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纵深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畅通经济循环,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要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市场统一,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让群众和企业更加可感可及。要以更大力度打通卡点堵点,破除各种显性和隐性壁垒,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潜能。会议指出,应急管理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应急体系,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创新,完善协同应对机制,推动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格局。要突出风险源头管控,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优化应急力量布局,强化全要素支撑,夯实基层应急基础,统筹落实好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措施。要全链条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压紧压实各级各方面责任,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良好局面。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是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基础工程。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依法全面履行好中央银行职责。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6-05-26
  • 2026-05-19
  • 2026-05-18
  • 2026-05-11
  • 2026-05-11
  • 国家级认可!集团旗下山东数据案例入选信创典型应用案例

      近日,2025(第七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征集评选结果正式公布。山东产权集团旗下山东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数据”)“数据交易全流程综合服务系统”成功入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典型应用案例)。作为省级数据交易平台,山东数据首创“先登记、后交易”运营模式,搭建合规、安全、高效的山东数据交易平台,集成数据登记、供给大厅、需求大厅、数据资产、纠纷调解等多种特色服务,推动数据要素合规有序地从供给方流向需求方,实现数据价值转化。立足山东工业大省与数字经济强省的产业基础,山东数据将紧密对接数字强省建设部署,依托全省完备的工业体系、丰富的公共数据资源和海量的产业数据沉淀,聚力打造具有山东产业特色的国家级数据交易枢纽。

    2026-06-17
  • 2026-06-11
  • 阳光采购公司赴山东农业集团座谈交流

        近日,阳光采购公司赴山东农业集团,就阳光采购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共商合作。 山东农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对阳光采购公司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山东农业集团的业务板块、采购工作现状等相关情况。他表示,双方在招标代理、采购咨询等领域已有坚实合作基础,希望双方下一步围绕山东阳光采购电子商城深化合作,通过电子商城实现限额以下采购交易和采购管理,同时将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引入电子商城,持续深化交流联动。 阳光采购公司负责人对山东农业集团的支持表示感谢,相关同志介绍了公司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运维、电子商城建设运营及招标代理等方面的实践成果。希望双方以本次交流为契机,在采购交易规范化管控、电子商城数字化赋能、招标采购协同业务等领域,持续拓宽合作场景,推进阳光采购长效落地。 山东农业集团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人、阳光采购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双方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2026-06-10
  • 阳光采购公司赴山东农业集团座谈交流

        近日,阳光采购公司赴山东农业集团,就阳光采购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共商合作。山东农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对阳光采购公司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山东农业集团的业务板块、采购工作现状等相关情况。他表示,双方在招标代理、采购咨询等领域已有坚实合作基础,希望双方下一步围绕山东阳光采购电子商城深化合作,通过电子商城实现限额以下采购交易和采购管理,同时将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引入电子商城,持续深化交流联动。阳光采购公司负责人对山东农业集团的支持表示感谢,相关同志介绍了公司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运维、电子商城建设运营及招标代理等方面的实践成果。希望双方以本次交流为契机,在采购交易规范化管控、电子商城数字化赋能、招标采购协同业务等领域,持续拓宽合作场景,推进阳光采购长效落地。山东农业集团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人、阳光采购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双方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2026-06-10
  • 强基赋能精业务 合规提质促发展——招标咨询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夯实员工政府采购业务专业基础,精准把握行业最新政策规范,提升业务实操能力与合规服务水平,筑牢政府采购业务风险防控防线,5月22日,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招标咨询”)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专项赋能培训。本次培训聚焦政府采购工作实操痛点与行业新规动态,以线上线下融合的全域参训模式,实现全员赋能、全域提质,公司本部、各权属企业及分支机构全体相关岗位员工参加培训,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彭利民主持会议。  培训特邀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协会首席专家张斌伟授课,围绕《新政策要点解析暨采购文件编制要点》,培训重点讲解采购文件编制实操技巧,梳理规范编制流程、细化操作要点,助力员工规避文书编制常见问题;深度解析本国产品认定、异常低价管控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要点,精准解读新规核心内涵与落地要求,帮助员工吃透政策、精准执行;同时开设专项答疑环节,针对实践中招投标疑难问题逐一细致解答,直击工作难点堵点,为一线业务开展答疑解惑、明晰思路。  培训结束后,彭利民同志作总结发言。他强调,一是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规范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流程,秉持专业化、标准化工作准则,坚决摒弃经验主义工作模式,切实筑牢政府采购合规底线。二是健全完善质疑投诉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明确问题处置流程与上报规范,对业务开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梳理汇总、逐级上报处置,有效防范化解业务风险。三是主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对接,精准对接政策要求,全面梳理工作短板,不折不扣落实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招标咨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常态化开展业务赋能培训,狠抓制度落地与日常管控,以高标准合规运营、高质量专业服务,树立企业良好口碑,全力打造“治理规范、运营高效、阳光透明、品牌卓越”的行业标杆,为集团高质量发展筑牢合规屏障。

    2026-06-08
  • 2026-05-27
  • 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赴山东发展集团开展业务交流座谈

        近日,阳光采购公司赴山东发展集团,就山东发展电子商城建设及运营相关事宜开展深度交流。 阳光采购公司负责人首先介绍企业整体发展布局与核心业务优势,并对近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优化升级事宜做了重点说明,服务平台在采购降本增效、合规等方面都有了显著提升,能够更好发挥平台服务作用,为企业更好的提供专业支撑。公司直采中心负责人专项汇报了山东发展电子商城建设成效与运营亮点:目前商城已全面覆盖标准工业品、低值易耗品、通用服务项目、原材料等全品类、全场景采购需求,精准搭建特色采购专区,多元化满足日常及专项采购业务,线上交易规模稳步攀升、运行质效持续向好。同时,就后续深化多维度业务协同等工作规划,进行了系统阐述。山东发展集团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对电子商城建设运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与高度认可,并结合集团采购管理实际,提出具体指导性的推进思路:一是充分释放商城合规采购的核心优势,依托商城完善的管控体系,加强与内部系统的数据联动,通过商城进一步实现集中采购履约管理;二是聚焦实操落地,持续强化商城业务宣贯与专项培训,进一步扩大商城采购辐射范围,同步提升人员操作应用水平;三是选择有示范效应的企业打造标杆样板,以点带面深化商城应用推广,充分彰显商城数字化采购核心价值。此次交流座谈,进一步凝聚了双方合作共识,明晰了深化合作的方向。下一步,阳光采购公司将积极落实本次座谈部署,携手推动集团采购规范化、数字化高质量发展。山东发展集团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双方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6-05-22
  • 2026-05-14
  • 2026-04-27
  • 2026-04-27
  • 2026-04-21
  • 2026-04-21
  • “疫情防控,数据赋能”——山东产权在行动

    近日,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旗下山东数据交易有限公司协同德州等地市政府启动“疫情防控,数据赋能”专题行动试点工作,利用大数据开发技术,将健康码、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数据互联互通,实现被核验人员的健康状况实时查询,有效解决防疫场景复杂、防疫任务繁重,健康码核验、核酸和疫苗接种数据支撑不足,疫情流调难等问题。以“数”防疫,让疫情防控有精度更有温度。 如今,对健康码的核验已经成为常规的疫情防控手段,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遇到用户没有智能手机、不会操作、网络不畅等问题。山东数据将身份证验证、健康码状态查询、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多种功能开发于一体,用户只需出示身份证即可高效完成“人、证、码”三合一验证。山东数据通过对数据的汇集使用,赋能疫情防控,大大提升疫情防控信息化水平,减轻一线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同时为群众带来了更加高效、便捷、舒适的办事体验,实现智慧防疫和便民服务“两不误”。

    2022-04-18

  • 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山东产权交易集团致全体干部职工的倡议书

    山东产权交易集团全体干部职工: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执行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山东产权交易集团现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就是胜利。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要深刻认识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进一步动员起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抓细抓实各项防疫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严格落实出差审批制度和离开驻地申请报备制度,并向集团综合部报备完整行程;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来济返济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知情者要主动提醒、劝导、报告。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员工个人防护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日常自觉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多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进入公共场所主动佩戴口罩。不将私人包裹寄往办公场所,对收到的包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规范处置外包装,并及时洗手。合理处置废弃口罩、生活垃圾,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阻断病毒传播。三、减少外出聚集,筑牢安全防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细化工作措施,科学高效做好人员管控、核酸检测、重点场所消杀等各项工作。严控人员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外出,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工作交流尽量采取线上视频方式;异地任职人员除特殊情况外,本轮疫情结束前暂不跨市流动。四、提高科学认知,理性应对疫情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更应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及时了解权威媒体发布的防控信息,相信科学的力量,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动传播正能量,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抗疫舆论氛围。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山东产权交易集团全体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全力发挥群防群控作用,以责任担当践行使命,以奉献守护共克时艰,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山东产权交易集团2022年3月18日

    2022-03-22

  • 山东产权:同心抗疫 共筑防线 |“硬核”防疫有我在!

    近期山东省内多地疫情形势严峻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山东产权交易集团迅速行动精准防控 全力以赴同心抗疫 共筑防线坚决打赢防疫保卫战维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山东产权本部:迅速集结防疫力量,防疫措施精准落地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近期对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山东产权交易集团(以下简称山东产权)党委靠前指挥,迅速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统筹山东产权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安排部署各权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和专项检查,加紧采购空气消毒机、护目镜、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坚决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筑牢防疫屏障,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李成斌)黄三角产权:省内疫情发生以来,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迅速提升防疫等级,每日两次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消杀,组织全体职工按照“全员覆盖,不漏一人”的工作要求,完成第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全面履行“两查验、一测量”的工作模式,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延云栋) 山东招标:关键时刻顶得住,危难时刻冲在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年先锋队”第一时间站出来,在疫情严峻时刻迅速集结,签下“请战书”,表明“硬核担当,战疫有我”的决心。先锋队为保障正常开评标工作开展,对进入公司的人员测量体温,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并对开评标所用标书进行严格消毒。牢牢扛起国有企业青年先锋的使命责任,用实际行动彰显最美的青春风采。(吕广岳) 文交所: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快速响应、迅速行动,齐心协力战斗在防控一线;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防疫责任分配到每名党员干部肩上,采取员工日检测报告制度,备齐防疫物资和药品,采用线上非接触会议形式严格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为交易业务平稳运行保驾护航。(姜燕) 山东鲁成:山东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对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迅速制定本轮疫情的防控预案,统筹全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定期调度防疫物资情况,及时共享发布疫情最新情况和通告。严格环境管控、人员管控,每日对人员密集的开评标区域进行消杀。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宗琦)海交中心:山东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响应,夯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继续做好每日全员体温监测,加强办公区域消杀,全力营造安全、健康的办公环境;同时,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和执行人员外出报备,严密配合驻地疫情防控流调,积极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目前,海交中心已于3月11日、14日、15日分别完成三轮全员核酸检测。全力保障生产经营秩序,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赵玥) 山东数据:山东数据交易有限公司第一时间组织全员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全员覆盖、不漏一人”;加强防疫物资储备,预备足量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应急药品等物资;做好办公场地消杀工作,对职工聚集的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消杀,确保不留死角;对快递进行单独存放管理,一律消杀消毒后再拆封。坚决守牢守住守好公司疫情防线。(樊庆雯) 蓝产权: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立即响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对新办公场所的防疫设备设施进行了细致检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坚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流程,做好身份核验、测量体温、全员佩戴口罩、公共空间消毒等日常防控排查管理,对业务操作流程严格把控,切实保障客户及全体员工的健康安全。(杨一帆)

    2022-03-16

  • 筑牢防线!山东产权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为落实省国资委疫情防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和协调作战能力,提高全员防疫意识,3月14日下午,山东产权交易集团开展新冠病毒疫情处置应急演练。此次演练模拟了大厅防疫测温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健康码异常客户的场景,迅速启动疫情应急响应并组织开展专业处置的全过程。演练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管控、留观转运、环境消杀、疫情上报等环节。演练中各应急小组配合密切、分工明确、衔接顺畅,措施到位、处置得当,演练结束后针对演练实际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完善相关防控措施。下一步,山东产权将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安全运行。

    2022-03-15

  • 快速 安全 有序 高效 山东产权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省国资委党委工作要求,3月13日,山东产权交易集团迅速行动,组织集团本部及各级权属企业全体人员进行了第一轮核酸检测,采样检测工作快捷、有序、顺利完成,做到了“全员覆盖、不漏一人”,为山东产权疫情防控构筑坚实的安全屏障。山东产权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国资委党委工作要求,严格履职尽责,优化防控策略和防控措施,提升快速反应能力,科学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员工身体健康、企业运营平稳有序,切实筑牢企业安全防线,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2022-03-14

  • 山东产权开展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会议精神,落实省国资委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深刻汲取栖霞金矿井下爆燃事故教训,做好新形势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1月14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山东产权”)与汉峪金谷警务室及物业方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在山东产权党委书记、董事长苗伟同志的带领下,检查组对16-20层办公区域进行了细致地排查,并着重对消防器材、强弱电井、机房、餐厅等进行了隐患检查。在山东产权警务室联防联动中心,汉峪金谷警务室杨煜韬警长检查了联防人员配备和站点运行情况,并对山东产权配备的安防设备进行了调试。在员工餐厅,检查组一行对消防器材进行了检查,要求每一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四个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随后,山东产权权属企业逐级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确保场所、环节、装备设施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切实将各类隐患整改到位。山东产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东凯,综合部负责人刘程,联动中心主任许世京,物业方消防主管刘海岛、工程主管张志勇等参加了专项行动。

    2021-01-15